孩子的生活环境要尽量的宽松宽广,孩子在自己的环境中生活要有充分的自由,只要没有大的伤害威胁着孩子,不管孩子怎么做,大人最好不要干预,但在公共的方面却不要放弃对等参与的权利。我们应该坚信孩子身上无对错,我们要让孩子在对与错的左右制衡中尽情摇摆着前进,因为这是孩子平衡力与智力发育的源头,若孩子脱离了在对与错的左右制衡的宽松自由环境,孩子也就谈不上健康茁壮的成长了。又由于孩子还处于各方面都不健全的时期,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事情有很多方面还是需要我们为他们做的,即便这样,我们也要坚持一个原则:只补充孩子确实的能力不足,而尽量不要没有缘由的为孩子代劳任何事情。
所谓规范性的东西就是一些是非好坏对错的观念,我们一旦用这些观念去衡量孩子的行为的时候,势必会打乱孩子正常的思维,从而造成孩子犹豫不敢前、处处对着干等等反常的特征。然而,在与孩子相处的时候我们到底该如何做呢?大致有以下几点:
1,孩子是孩子,我们是我们,我们无权干预孩子的事情,孩子也无权干预我们的事情,若有冲突,应该平等平静而耐心的协商解决。比如:当孩子需要你帮忙的时候,而你又正在忙,就不妨让孩子等一下,从而让孩子也意识到你的存在和你的权利;
2,我们是孩子的另一面,孩子也是我们的另一面,我们与孩子只要在一起都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所以,我们端正自己的同时也正在潜移默化的引导着孩子智力发育和成长,这样的引导是使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吸收的,所以别担心孩子会有逆反的情绪。这样,不但可以引导孩子成长,而且还能培养孩子的合作意识;
3,我们与孩子大多时候都共同生活在一个公共的环境中,所以,我们要与孩子一起遵守公共的秩序,孩子若破坏公共的环境,另一方要及时作出反应,但不要脱离对等的立场(这很关键),也就是说作出反应制衡孩子破坏性的行为的时候不要站在在上的位置上命令或用强力干预孩子,如果孩子继续这样做,孩子自然也有继续这样做的自由,但大人千万不要放弃自己的制衡权利。这样可以培养孩子在公共环境中的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除此之外,我们千万不要扮演以下几种身份:
1,长官,就是不要命令孩子和不要命令孩子如何如何做事情;
2,老师,就是不要以一种什么都知道的心态教孩子做事情,也不要灌输给孩子什么东西;
3,法官,就是不要评判孩子的行为和想法;
先说这些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问,我们在具体的研讨!
所谓规范性的东西就是一些是非好坏对错的观念,我们一旦用这些观念去衡量孩子的行为的时候,势必会打乱孩子正常的思维,从而造成孩子犹豫不敢前、处处对着干等等反常的特征。然而,在与孩子相处的时候我们到底该如何做呢?大致有以下几点:
1,孩子是孩子,我们是我们,我们无权干预孩子的事情,孩子也无权干预我们的事情,若有冲突,应该平等平静而耐心的协商解决。比如:当孩子需要你帮忙的时候,而你又正在忙,就不妨让孩子等一下,从而让孩子也意识到你的存在和你的权利;
2,我们是孩子的另一面,孩子也是我们的另一面,我们与孩子只要在一起都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所以,我们端正自己的同时也正在潜移默化的引导着孩子智力发育和成长,这样的引导是使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吸收的,所以别担心孩子会有逆反的情绪。这样,不但可以引导孩子成长,而且还能培养孩子的合作意识;
3,我们与孩子大多时候都共同生活在一个公共的环境中,所以,我们要与孩子一起遵守公共的秩序,孩子若破坏公共的环境,另一方要及时作出反应,但不要脱离对等的立场(这很关键),也就是说作出反应制衡孩子破坏性的行为的时候不要站在在上的位置上命令或用强力干预孩子,如果孩子继续这样做,孩子自然也有继续这样做的自由,但大人千万不要放弃自己的制衡权利。这样可以培养孩子在公共环境中的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除此之外,我们千万不要扮演以下几种身份:
1,长官,就是不要命令孩子和不要命令孩子如何如何做事情;
2,老师,就是不要以一种什么都知道的心态教孩子做事情,也不要灌输给孩子什么东西;
3,法官,就是不要评判孩子的行为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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