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认为任何事情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凭空产生的,任何形态与状态的出现必然有其决定性的根由,下面是我琢磨出来的几个原因,仅供参考!
1,先天因素 先天因素是指孩子出生前的一切因素,其中包括孕前的将孕夫妻的身体状况与孕后准妈妈的心灵状况、食物营养和生活环境,因为这是今后孩子性格形成最根本的时期。孕前夫妻好的身体状况决定着受精卵的质量,所以,一对夫妻要从想要孩子的那一刻起就要保持愉悦的心情、合理的膳食和规律的生活了,这是决定身体状况从而决定受精卵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怀孕后的准妈妈们由于身体内部的变化,不但会影响着生活饮食习惯,往往还会导致情绪的很大波动,准妈妈们或许会有很多顾虑,或许会莫名其妙的烦躁、焦虑等等,这时,准妈妈们最需要的就是准爸爸们的理解、安慰、呵护和其它周到的安排,最需要的是与准爸爸一起经历,这时的准爸爸不但要为妻子营造舒缓的气氛和丰富多彩的情趣生活,还要满足妻子对事物中元素的需求,通常情况下胎儿需要某种营养元素的时候会通过母体反映到孕妇的感知系统那里,然后通过想吃什么反映出来,这时要尽量满足孕妇的事物需求,但不要过滥。
2,后天因素
后天因素的影响大致分以下三个阶段和一种情况:第一,一岁之前,这是孩子性格形成最关键的时期,这时候的孩子在接受信息的时候往往是最敏感也是最直观的,往往身边人的即便是一点点情绪的波动就会影响到孩子的性格,这个阶段的大人在孩子面前有一个保持愉悦的心情、沉着冷静的心态和遇事不慌的行为应该是非常关键的,这个时期对孩子的意外情况要快速反应和平稳应对,有惊无险后大人不要心有余悸的站在孩子旁边,如果一时不能调节过来最好离开孩子的感触范围,让其他大人看管着;第二,三岁之前,三岁之前是孩子性格形成最全面的阶段,因为这个时候的孩子开始相对全面的接触环境了,这个时候要与孩子建立对等的关系,即补充孩子能力不足的前提下要尽量的给孩子充分的感触空间、领悟机会和行为自由权(对这一点我在其它关于对等教育的帖子中已经说的不少了,在这里就不多说了,请关注我以前的帖子和继续关注相关的新帖);第三,六岁之前,这个阶段是孩子性格的巩固期,这个阶段在平静对待孩子的一些行为的同时,还要从对等面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大环境的秩序,这个时候对孩子个性与共性的培养以及个性与共性的协调统一的形成是很关键的,这个阶段大人必须坚持对等原则,在防止孩子重大意外伤害的前提下最好不要无缘无故的干预孩子的行为和事情,到孩子六岁的时候,孩子的性格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至于今后的发挥,就看孩子的机缘了,但在人生的过程中孩子遇到重大事故的时候还是会多多少少矫正一下六岁之前形成的性格的,但其根基却是不会脱离六岁之前的根本的,这六岁之后的偶然重大事故就是影响孩子的一种情况,但总的来说六岁之后还是决定着孩子性格潜能的发挥和发展的,同时也是孩子性格由状态化展现为形态化的阶段。
1,先天因素 先天因素是指孩子出生前的一切因素,其中包括孕前的将孕夫妻的身体状况与孕后准妈妈的心灵状况、食物营养和生活环境,因为这是今后孩子性格形成最根本的时期。孕前夫妻好的身体状况决定着受精卵的质量,所以,一对夫妻要从想要孩子的那一刻起就要保持愉悦的心情、合理的膳食和规律的生活了,这是决定身体状况从而决定受精卵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怀孕后的准妈妈们由于身体内部的变化,不但会影响着生活饮食习惯,往往还会导致情绪的很大波动,准妈妈们或许会有很多顾虑,或许会莫名其妙的烦躁、焦虑等等,这时,准妈妈们最需要的就是准爸爸们的理解、安慰、呵护和其它周到的安排,最需要的是与准爸爸一起经历,这时的准爸爸不但要为妻子营造舒缓的气氛和丰富多彩的情趣生活,还要满足妻子对事物中元素的需求,通常情况下胎儿需要某种营养元素的时候会通过母体反映到孕妇的感知系统那里,然后通过想吃什么反映出来,这时要尽量满足孕妇的事物需求,但不要过滥。
2,后天因素
后天因素的影响大致分以下三个阶段和一种情况:第一,一岁之前,这是孩子性格形成最关键的时期,这时候的孩子在接受信息的时候往往是最敏感也是最直观的,往往身边人的即便是一点点情绪的波动就会影响到孩子的性格,这个阶段的大人在孩子面前有一个保持愉悦的心情、沉着冷静的心态和遇事不慌的行为应该是非常关键的,这个时期对孩子的意外情况要快速反应和平稳应对,有惊无险后大人不要心有余悸的站在孩子旁边,如果一时不能调节过来最好离开孩子的感触范围,让其他大人看管着;第二,三岁之前,三岁之前是孩子性格形成最全面的阶段,因为这个时候的孩子开始相对全面的接触环境了,这个时候要与孩子建立对等的关系,即补充孩子能力不足的前提下要尽量的给孩子充分的感触空间、领悟机会和行为自由权(对这一点我在其它关于对等教育的帖子中已经说的不少了,在这里就不多说了,请关注我以前的帖子和继续关注相关的新帖);第三,六岁之前,这个阶段是孩子性格的巩固期,这个阶段在平静对待孩子的一些行为的同时,还要从对等面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大环境的秩序,这个时候对孩子个性与共性的培养以及个性与共性的协调统一的形成是很关键的,这个阶段大人必须坚持对等原则,在防止孩子重大意外伤害的前提下最好不要无缘无故的干预孩子的行为和事情,到孩子六岁的时候,孩子的性格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至于今后的发挥,就看孩子的机缘了,但在人生的过程中孩子遇到重大事故的时候还是会多多少少矫正一下六岁之前形成的性格的,但其根基却是不会脱离六岁之前的根本的,这六岁之后的偶然重大事故就是影响孩子的一种情况,但总的来说六岁之后还是决定着孩子性格潜能的发挥和发展的,同时也是孩子性格由状态化展现为形态化的阶段。
在正常的环境中,孩子的领悟也是正常的,所以孩子会受领悟到的东西滋养着健康成长。 而这种正常一旦被打破,就要从根本上去引导孩子的,是不言之教的那种。 也只有在孩子失衡的时候,才能用一些规范性的东西来矫正孩子。 而到了孩子严重失衡的时候,就该用强制性的东西约束孩子了。 |